2003年10月30日 星期四

《舞至愛之終結》舞台上的宗教儀式

雖說《舞至愛之終結》是改編赫曼赫塞(Hermann Hesse)的作品《流浪者之歌》(Siddhartha),而當中的故事脈絡清晰明顯,敘述了主人翁薛達的故事梗概,然而,事實上演出的靈魂還是連略高雲(Leonard Cohen)富宗教氣息的音樂,進劇場這個演出其實不是一個舞台演出,而是一項宗教儀式,但這宗教儀式不是一些僵化的祭儀,而是淨化心靈、探索生命的藝術儀式,就正如高雲的音樂,讓宗教味-而不是宗教本身-熔鑄入藝術形式之中。

劇中當主人翁薛達離開了父親,踏上修行之路的同時,兩位演員艾倫格爾(Alan Creig)和陳麗珠靜靜地來到台前,在充滿印度色彩的坐墊上盤腿而坐,格爾開始講述一些有關修行的方法,而陳麗珠則以廣東話把格爾的說話翻譯給觀眾聽,這不只讓觀眾要從觀眾自身的角度去看這個「流浪者」的故事,更要投入「流浪者」的修行狀態,這似乎是宗教儀式開始的一個訊號。

但奇怪的是,演員講述修行方法看來只是分享經驗,而不是傳授,更不是共同經歷宗教氣氛,觀眾可能只從一種半投入的狀態進入修行故事,就顯得有點意猶未盡了。而陳麗珠的中文傳譯,以及格爾認為那張「東方色彩」濃厚的坐墊能幫助修行之類的意見等,隱隱都加強了所謂修行的神秘性和浪漫色彩,使修行不過是一個神話故事,這更使觀眾的情緒又跳出了一些。令人失望的是,這本來是一項很耐人尋味的生命淨化工程,卻做得不夠徹底。

還好,觀眾從較「間離」的位置去閱讀故事,便能更加投入舞蹈、形體、音樂和舞台效果之中,這似乎才是這個儀式的真正工具。例如妓女卡瑪娜將條布裹纏著身體,然後在地上滾動,讓漸次展開的條布成為一條讓薛達踏上的路,同時花朵在路旁綻放,這毫無疑問是呈現了佛陀「步生蓮花」的故事;另外還有紀文舜演繹的歌曲、舞台前象徵「恆河」、也象徵「彼岸」的小河等,當中亦充滿了宗教的符號,使演出落入一個神聖的氛圍裡。簡約的故事敘述,使觀眾不以此為演出重心,反而讓觀眾有機會注意到故事以外的空間,想像和領悟是無限廣闊的。

只是,我們之中大概沒有佛陀式的頓悟,對生命探索也許需要一點導引,太大太闊的想像,其中的興味便顯得博而不深了。



2003年10月15日 星期三

《非男非女》表現身份的模糊性

一個劇本到底能承托多廣多重的主題,很大程度上要視乎劇本本身的結構有多複雜和穩固。當然戲劇演出也需要看劇團的資源和能力,但就「影話戲」的《非男非女》來說,以他們的資源和人力來說,敢於在藝穗會劇院演這個可以是很複雜而龐大的戲,無疑是一次突破性的嘗試,打破了小劇場只演小品和實驗作品的固有觀念。而事實上,《非男非女》的舞台設計和裝置對整個演出的氣氛有莫大的幫助,且營造了一種甚具氣派的氛圍。

不過,如果我們試圖解讀劇本,大抵會發覺編導顯然希望寫一個比現時所見更宏大,能承托更廣更重主題的劇本。可惜,現在的結果是,我們看到不少值得解讀的符號,卻是鬆散而浮淺。

解讀一:刺激的冒險故事

古墓、失落的古物、男女主角尋找隔世宿緣,這些都是十分典型的冒險故事格式,撇開由林澤群飾演的「非男非女」一角不談,我們大概可以籠統地把故事理解成一個刺激官能的冒險故事,尤其是開場不久的古物出土和爆炸場面,更能強化這種印象。當然從「作者論」的觀點來看,我們都會相信這不是編導的意圖,況且,後段刺激場面無以為繼,且加入了可以視為全劇母題的「非男非女」,也就能說明了「冒險故事」是一種誤讀。可是,誤讀相信也不是編劇所期望的,卻偏偏發生了,這是否說明了劇本未夠精煉,還有不少沙石讓人去誤讀?

解讀二:性別與身份

劇名為《非男非女》,而且在主軸情節以外刻意加入了「非男非女」一角,這都是極為明確的符號,說明劇作是要探索性別與身份的問題。英國軍官與上海舞小姐相知相戀,卻緣盡於前世;今世香港女子和大陸男子,為復合軍官和舞小姐的「魂瓶」,卻不意同時追尋著自身的前世身份。但到底他是「他」,她是「她」?還是他是「她」,她是「他」?這種身份模糊性著實令人細味。至於林澤群演「非男非女」,躲在陰影裡自傷自憐,卻又在軍官和舞小姐卻分開後,突然在台前出現,彷彿預這了他們來生的復合。但復合是以一種怎樣的方式?是來世再續前緣?還是身份/性別的重合?到底「非男非女」是誰?是男?還是女?這無疑令當中的模糊性更加強烈。

不過,我們不禁要問:這模糊性是性別對換的模糊性,還是身份錯位的模糊性?編導選擇了以寫實情節去表現這種身份和性別的配置,這是否為免觀眾難以理解而作出的妥協?這又是否傷害了劇中那種模糊的美感?

解讀三:雙城記與文化差異

自張愛玲的《傾城之戀》以降,把上海和香港比喻為「雙城」已成濫觴,劇中所選取的對比卻不是「雙城」之間的對比,而是從對照兩段異地情緣中觀照「雙城」內的文化差異。

三十年代的上海可以想像為一個變相的殖民地,尤其是在租界之內。英國軍官象徵了殖民者,舞小姐則象徵被殖民者,但舞小姐這個身份卻同時具有洋化的色彩,因此舞小姐也可解讀成一種被同化的被殖民者。從劇中的指示我們可以估計軍官和舞小姐是藉英語溝通,因此殖民者與被殖民者之間的文化差異並不存在於語言,而存在於「旗袍」和「軍靴」之間的符號差異上。現在香港剛剛脫掉被殖民者的身份,但香港女子與大陸男子俗存在著語言上的差異,這點可從那篇廣東話的書寫文章中發現。到底殖民者/被殖民者的身份和關係是甚麼?這樣,兩對男女身份上的模糊性,便在同族與殖民身份的不定性中加深了一層。我們不禁要想,到底我們的身份是甚麼?不只是性別上的身份,還有民族上、政治上、甚至是男女關係上的身份,從劇中我們也可以看到一種荒謬的不確定性。


命題似乎太大,以現時的結構來看,《非男非女》的劇本顯然不能完整地承托所有主題,如果編導的野心不是太大,可以把劇本精煉,並深化為純粹敘述男女身份的小劇場演出,效果應會更好。

(原刊於此:【link】)

《十個該死的少年》多變的視點

仍然是那個老問題:能否在劇場裡演一齣成功的偵探懸疑劇?不少人相信劇場絕不能營造出電影中的懸疑氣氛,他們的理由是:基於「劇場」這種媒體的種種限制,我們實無法把兇案「真實地」演出來,偵探味自然大減。好像在7A班戲劇組的《十個該死的少年》裡,兇案大都不是以「肖真」的方法演繹,尤其是涉及暴力的他殺場面,例如Jenny(洪節華飾)在海邊被擊殺、Thomas(鄭傳軍飾)被從後偷襲等,無論如何也演不了像電影般的真實感,於是編導一休便採取了較意象化的手法了。有人以為這是一種妥協,從而斷定在劇場演偵深劇注定是失敗的。

但《十個該死的少年》失敗嗎?從劇場藝術的角度看應是成功的,起碼絕不是馬虎之作。劇本改編自著名偵探小說家克莉絲蒂(Agatha Christie)的《童謠謀殺案》(And Then There Were None),小說不比戲劇或電影,很多時都得用文字來交代人物背景和心理狀態,這些文字大多都敘事性較弱,難以用影像直接表達,於是編導改編時便巧妙地運用了「轉換敘事角度」的手法,解決了文字與戲劇之間轉化的困難,這是這個改編最值得細嚼的地方。

一般小說中最常用的敘事角度是作者自己,在小說創作的範疇裡,這就是所謂的「神眼」。在劇場版本中,編導沒有單單運用「神眼」的角度,而是讓敘事角度不斷地轉換,形成了一個破格的有趣敘事模式。

首先是介紹角色出場,編導讓十位演員都擔任說書人,然後著他們互相介紹到所演的角色裡去。當然以說書人的手法在劇場中屢見不鮮,但十位演配合純熟,技巧鮮活,使人有煥然一新之感,亦令觀眾對紛亂繁多的角色有大概的了解。

正式進入故事,編導用回傳統的「神眼」角度來敘述兇案的發生,讓自己當回「作者」,觀眾當回「讀者」。這種平實的手法,在演員穩當的演繹下,故事得以清晰發展,人物性格亦見鮮明。但同時間,編導卻又加入了一雙「鬼眼」– 一個既非作者(神眼)也非角色本身(人眼)的敘事角度 – 來表達小說中敘述角色的心理狀態。從第一個死者出現開始,每一個死了的角色都會加入成為「魘鬼」,但他們不是在演死者的鬼魂,而是演類似希臘劇中歌隊(Chorus)的角色,直接道出角色的內心矛盾和恐懼,同時跟角色的良心和潛意識產生對話,營造出懸疑驚嚇的意象。另一方面,存活者人數遞減與「魘鬼」的數目遞增,亦意味了「魘鬼」不僅是某位角色的「夢魘」,同時亦是整個孤島、整件兇案、甚至整個故事的「夢魘」,「魘鬼」數目增加,死的人就愈多,孤島的氣氛就愈恐佈,同時兇案真相亦愈近大白,故事亦愈近高潮,可見這個設計能有效地推展緊張的劇情和營造懸疑的氣氛,是編導的神來之筆。

最後到真相大白,敘事角度亦再度逆轉,變成由兇手自己道出真相,這種角度可視為「人眼」,而各個死者亦紛紛操控著代表自己的玩偶,重組整件兇案的發生。玩偶可以是童謠中的十個小兵,但同時亦象徵了各個角色的命運:生死是被操控著的,不過,操控他們的到底是誰?是外來的力量?還是自己的良心?這大概就是故事要表達的某些認息。

偵探劇不一定要像真,也不一定只製造氣氛而缺乏深刻意義。7A班戲劇組這一次貫徹了他們宗旨「回歸文本,簡約寫實」的演出,無疑是為偵探劇作了一個很好的示範。

(原刊於此:【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