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4日 星期四

大象的文本實驗

我們當然可以將《誰殺了大象》置放在這樣的一個評論框架之中:這是一齣臨摹當代歐陸新文本、而且臨摹得相當成熟的作品。然而,這並非表示,《誰殺了大象》只是一部純粹的風格練習習作。事實上,它可被討論幅員之寬廣,是近年香港原創劇作中所罕見的,不論是內容、文本形式、表現手法、還是其背後的社會文化脈絡和指向,皆滲透著一陣奇異但溫柔的誘惑氣息。

據說編導馮程程其中一個創作靈感來源,是歐威爾(George Orwell)的著名文章〈射殺大象〉(”Shooting an Elephant”)。歐威爾早年在緬甸任職殖民警察時,曾奉命射殺一頭踩死人的大象。他在文中回憶起這件往事時,說到當他拿著步槍在群眾圍觀下射殺大象時,他絲毫沒有殖民者的優越感和主體性,而是與此相反,他的殺象行動乃是受到那兩千名群眾的被殖民「土著」所驅動,他必須做一些群眾期望他會做的事,他只是一個「可笑的傀儡」而已。

歐威爾的這個小故事,被轉換成《誰殺了大象》劇中第一場的主要情節。這一場名為「一個站在群眾面前的警員」,當中所說的恰恰是歐威爾在文章中所要表達的問題:一個站在權力核心的傀儡,其處境到底是怎樣的?相對於歐威爾完全屬於個人的內省,馮程程在這一場所展示的則是一份對社會現實的體察,她沒有輕易墮入對所謂權力或國家機器的單向性批判,而是試圖深入國家機器尖端的一片齒輪——即一名前線警員——看看那到底是如何運作的。劇中把歐威爾射殺大象的故事改寫成一個本地警員發現一頭大象,並對其進行監視。這無疑是一個相當聰明的本土化改寫,對於一些前線警員的訓練方式、工作程序以及心理狀態,皆能用這個鮮明簡潔的戲劇場景加以表達出來。但與此同時,歐威爾的殖民警察經歷,跟當下現實的時空落差,卻又造就出一個十分荒誕處境:警員所要監視的,居然是一頭大象,而不是什麼群眾或嫌疑犯,這時警員作為國家機器權力的象徵和運作邏輯,也就變得十分可笑了。

而更為荒誕可笑的是,在第二場裡,這頭大象居然切切實實地成為兩名審問員所要審問的對象。劇中從來沒有清楚交待這頭大象是否就是在第一場並未出場的大象,如果依著某種戲劇邏輯,這種連繫自然理所當然,卻又並非必然。這種模凌兩可的表達方式,正正是《誰殺了大象》臨摹新文本創作方式的重要一筆,尤其顯示出編導馮程程如何深受她曾執導過的邱琪兒(Caryl Churchill)劇作《遠方》(Far Away)所影響。可是,對這頭「大象」進行意義轉換,卻又是馮程程試圖在劇中確立其個人創作聲音的最主要的著墨處。在第二場中,她不僅將這頭「大象」描述成被審問的對象,更在這頭「大象」身上進行了一場相當精彩玩的新文本遊戲:飾演「大象」的演員外表上跟常人無異,但演員的說話方式卻是十分卡通化;而從對白中可知,這頭「大象」在審問員眼中卻擁有完全屬於大象的外表,於是,審問員在劇中所面對的處境,便是第一場警員荒誕處境的加強版了。可是,對於觀眾來說,審問員的荒誕處境只能在對白中被呈現,卻又被演員的外表和說話方式所干擾了。這種干擾並不同於一般荒誕劇對現實主義戲劇觀的破壞,它從來沒有讓觀眾從現實主義式的劇戲幻象中驚醒過來,而是試圖以一種包含了現實性、荒誕性、象徵性等多種戲劇系統特徵的結構,以防止觀眾輕易落入任何一套既定的戲劇系統之中。再者,這頭被審問的「大象」曾多次向審問員強調,牠/他是一頭「實物的象」。這一方面強化了審問員作為另一「國家機器齒輪」所面對處境的荒誕性,而另一方面,卻又後設地對任何關於「大象」的任何符號性解讀作作出質詢:這「大象」並不是一個符號,而是一件實物。

饒有趣味的是,「大象」作為一個支撐全劇敘事結構的核心符號,它所指涉的一直在變化,一直被重構。劇中還提及過一頭曾生活在荔園動物園中的緬甸大象,後來在因病遭到人道毁滅,屍體運往堆填區埋葬。劇中對這個故事有一個十分明確的理解方式,藉由演員之口說出:一頭在大自然死亡的大象,牠的肉身可以回到大自然,重新參與食物鏈循環,而這頭遭起重機遺棄在堆填區的大象,卻連這最後的尊嚴和權利都失去了。這個提法,可輕易被解讀為「文明/權力」對「自然/生命」的侵害,而這正是第三場中的女子獨白所要表達的內容,也是《誰殺了大象》最後要進入的命題。

馮程程自己說過,她對《誰殺了大象》三幕劇結構的構想,是從寬廣到深入,從社會到個人。但綜觀全劇,雖然她已很大程度上掌握了各種可被納入「新文本」這個框架的敘事技巧,但作為一名劇作者,她仍然不夠節制。其中較為失算的,是在第一場和第二場苦苦經營、並已具規模的結構,無法在第三場維持下去。第三場的女子獨白,是三場之中語言技巧最為簡約、劇場張力最為淡泊、議題批判力最為輕柔的一段,這段在氣質上是柔性的,更接近於劇作者內心情感獨白,是對文明墮落的悲鳴,它與整體上屬剛性的第一場和第二場、以及這兩場中所具體展示中的對國家機器和個人存在之間的矛盾處境,也顯得格格不入。而這種格格不入之感,似乎是來源於她無法跟「文本」保持一定「距離」。這「距離」可能是指對議題的「情感關懷」與「客觀思考」之間的距離,可能是指「思想」與「作品」之間距離,可能是指「編劇」與「導演」兩個不同自我之間的距離。但也可能是來源於,她不夠冷靜,未能好好控制自己直接表達情感的慾望。

當然,如果我們重新回到「臨摹當代歐陸新文本」這個評論框架中,《誰殺了大象》這個本地新文本實驗,可能也算是成功的。這是因為,它一方面示範了「新文本」如何能成為本地劇本創作的資源,而同時也揭示了我們移植「新文本」時所可能遭遇的困難,尤其是如何在技巧臨摹和思想表達之間作出更為嚴格的控制。

(原刊於此:【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