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8日 星期四

漫遊式評論‧規管式環境 ——在看澳門藝穗後,臆想香港劇場

一、藝穗漫遊評論

四月的澳門,雨晴不定。我撐著傘子,走過很多條彎曲狹窄的幽暗小街,才到達拍板視覺藝術團的會址。看起來,那只是澳門街中的一個平凡舊舖子,我跟幾位香港、台灣和澳門的劇評人一同參加在那裡舉行的「澳門城市藝穗2009」藝評人駐節總結分享會。我們本來約定只談演出,不談行政,但甫坐下,有人便問了一個很弔詭的問題:「為什麼要在『澳門藝穗』中加上『城市』二字?」實情是「城市」一詞只屬偶然,聽起來嘹亮動人而已,卻不意引起劇評人的思想反芻。那時我回應說,上一屆澳門藝穗我只逗留了短短兩三天,今年能抽空「駐節」一個多星期,觀摩了大部份演出,也體驗到「城市」跟「藝穗」的內在關係。我的意思是,我在澳門的住處大隱於市,正對著澳門電視台,從那裡到大部份藝穗的演出場地,都是半小時內的腳程。我打開地圖拿在手上,另一隻手撐著傘子,澳門街頭風景便從電視台倒退到三巴藝門,我看到的幾乎都是旅遊片段中缺席的映像,平民質樸而帶著一點遭時代拋棄的冷清,可我卻走得格外舒服。從這些隱於民間的表演場地一直延伸至周遭的尋常百姓家,為我這個外來劇評人構成一種不那麼困窘的觀劇經驗。

類似的說法,我在上一屆澳門藝穗中也曾說過,但今年感覺更強,便在座談會中滔滔不絕起來。實際上,我並沒有違反「只談演出」的約定,將「城市」這一議題拋進分享會中,無疑就是要指出:劇場評論不只是評論演出,也應包括更寬廣和持續的觀察。我作為駐節劇評人,觀劇、評論以至交流已不可能再局限於觀眾席和會議室之內,藝穗既然以「城市」為名,我必須把在那半小時腳程所看見的事物,都歸入我的評論視野下。於是乎,因著澳門街獨特的城市構造,澳門藝穗便不再只是一大堆毫不相干演出的大雜燴,而是呈現出一種鮮活有機的藝術形態。這種有機性不在創作和演出之中,卻在觀眾漫遊城市的經驗中偶然生成。

漫遊者,即Flâneur,本身就意味著一種十分純粹的城市經驗,基本上只包括了「走路」和「觀看」兩種經驗。當年本雅明(Walter Benjamin)大談漫遊者,心中默想的是十九世紀巴黎拱廊街,廿一世紀香港漫遊者大談Flâneur,所指涉的卻都是逛商場的經驗,早就跟本雅明大異其趣了。我的問題是,如果漫遊者是一個正在前往劇場的人,那又會構成一種怎麼樣的Flâneur呢?

對一般香港觀眾來說,這可能是偽問題。香港的劇場觀眾從家裡來到劇場,然後由劇場回到家中,期間經過了大商場和交通工具。香港的城市規劃做得太好了,我們的主要劇場都建在城市規劃的放射中心,發達的交通網絡跟暢順的行人通道,輕易便把我們帶離演出現場。換另一個說法,這是我們被強迫疏導。劇場跟周遭城市之間的生成性關係究竟是怎樣?如何在觀劇經驗中得到顯現?我們很少會知道。

我只能想像,今天的澳門仍應當是一個相對理想的天然文化藝術區,它渾然天成,沒有任何斧鑿規劃之痕。儘管澳門藝穗中不少粗糙幼嫩之作,「可評論性」實在不高,但演出跟城市空間的緊密關係卻從此演化成澳門藝穗的重要特徵,也在無意間暗合了「城市」之名。至於我的香港呢?我倒不怎麼關心「何謂Fringe」這類不著邊際的討論,畢竟「藝穗」如今只被視為表演場地的名字,幾乎再沒有任何節慶性意涵了,起碼在普通觀眾和創作者的印象中正是如此。我所關心的,不過劇場評論如何成為城市經驗的一種顯現,但可惜的是,現在香港的劇場評論功夫則長期滯留在演後五分鐘開始的座談會裡,然後在兩個星期後的劇評文章中綻閃一下,便在我們的城市經驗中消失殆盡。於是,劇場演出便這樣給封閉於這類相對抽象的文本抽讀裡,無法在現實的城市經驗中解放出來。

二、被規管的環境

微雨紛飛的下午,我嗅到潮濕水氣混和舊式建築的氣味。總結分享會的主持人拋出了當日的討論框架:就「環境劇場」和「青少年劇場」這兩方面作深入討論。本來依照大會分類,演出應分為「小城全劇場」和「異想實驗室」,但主持人拋出來的,方才是合於評論的分法。那些澳門「環境劇場」一直吸引著我,澳門城區本身就好像為演環境劇場而設,那半小時腳程內的表演場地,大部份都是廢置了的既有建築,歷史意味濃郁;澳門街巷曲折交錯,舊廈婆娑,足夠營造城市氣氛綿密的詭異空間,先天上為環境劇場提供了豐富的原材料。但後來從節目策劃者口中得知,得天獨厚的條件並非必然:廢置建築之所以能成為表演場地,因為政府不管不理。

「環境劇場」起碼有兩個說法:site specific theatre和environmental theatre,一般理解,二詞相通。但在眾多被冠以「環境劇場」之名的演出中,site specific theatre跟environmental theatre卻又似乎意味著兩種迥異不同的演出傾向。舉例說,由香港觀眾較熟悉的天邊外劇場所創作的《如果在聖庇道街.一個累人》,演出正切定在聖庇道街上發生。甫開始,演員所飾演的「累人」在街上疲憊地走過,同時快慢有致的舞動著身體,並跟街上的既有物件發生互動,而觀眾就正正站在演員身旁。然後在第二部份,演員一直走到天邊外在聖庇道街上的會址,那是一個空置地舖,在地舖前的落地玻璃背後,演員在佈置成睡房的空間中演出,觀眾站在街外駐足觀看。在第三部份,演員退到地舖內堂,那是用一塊布幕跟第二部份演區隔開,觀眾隨演員走進內堂,才發現那裡是一個正常小劇場的佈局,觀眾坐在觀眾席,演員則走到場中,把第三部份演下去。從第一部份到第三部份,這個演出正好演示了從「環境」(environment)到「場所」(site)的轉接變化。

要演好環境劇場,創作者的創作力和對環境的敏感度自然不容忽視,但另一關鍵卻是:如何讓有關當局批准創作者在「環境」中「搞亂」。澳門藝穗官辦色彩濃厚,因此不少申報事項都得到方便。例如石頭公社在南灣湖演出《南灣湖的金魚缸之盛世危言》,演出算是行為藝術的一種,卻仍有著豐富的「環境」意味。一眾演員從岸邊慢走上船,然後船駛到湖中心,演員便開始翩翩起動,演示出各種形體動作。時為是黃昏時份,湖對岸賭場區剛好亮起霓虹光。演出意念別出心裁,也應合了以賭場虹光隱喻盛世幻象的主題。但其中最大挑戰卻不是意念設計,而是技術因難。據說租船成本高昂,主辦者亦需要為數十名演出者購買保險,但更嚴峻的,是若要獲批准演出,必先向九個不同政府部門提出申請。我們幾個來自香港的劇評人都說,演出效果未如理想,主要是岸邊輔助燈光不足,無法勾勒出眾多演出者的氣勢。主辦單位人員笑說,要在岸邊安裝輔助燈光不是不行,再多找幾個政府部門吧!

顯然,澳門有關當局不是不管,不過是對申請者手下留情而已。多年來香港號稱行政主導,實際上是以行政手段進行規管,要在公眾地方演環境劇場,申請程序煩瑣,獲批門檻亦不低,但是否比澳門更難獲批?這可能是一個文化政策的問題,我實在不得而之。我反而更加關心,在這樣一個被慣性理解為規管城市的創作環境裡,香港環境劇場創作意識中存在著某中偏狹性。像年前好戲量佔用旺角街頭而遭人投訴的事件裡,有趣的是,很少人認真討論到好戲量的藝術性,而是只集中討論公共空間使用權的問題。不難看出,好戲量作街頭表演這一行為,本就是擺出了挑釁的姿態,最終挑起爭議,在效果上已算是成功了。然而,當城市空間被高度規管,莫非我們就只能以挑釁和衝擊的姿態來處理環境劇場的創作嗎?還是我們應有更具啟發性的做法?

或者,我更加應該問:為何好端端一個大劇院不用,我們卻要走到街上演出?歷史總是給我們這樣的答案:劇院之外,海闊天空。但現在演環境劇場的代價卻是,要麼擺出一個挑戰規管的高姿態,以奪取公共空間作為唯一主題,要麼任由自幹文化的創作力,在卡夫卡式的規管層級中消磨殆盡。這時候,我突然對澳門藝穗中的環境表演懷念不已,這些粗糙拙劣卻熱情十足的好東西,在香港已經很少能夠看到了。

(《文化現場》2009-5-28)



2008年11月3日 星期一

上帝來到中國,歷史到哪裡去?


閱讀歷史,最先要問的,也是最難回答的問題,是「什麼是歷史」?當代歷史哲學思潮愈來愈看重如何書寫歷史,一百年前的歷史學家克羅齊(Benedetto Croce)早已說過:「一切歷史都是當代史。」此話機智玄妙,但卻一語道破了當代人看待歷史的姿態:當代人以什麼方式書寫歷史,歷史就是什麼模樣。近日進念製作《上帝來到中國》,創作者亦一如既往,搬出大量論述文字支援演出。編導胡恩威以「選擇歷史」作為他那篇「導演的話」的題目,文中他就如此說道:「『客觀』取決於書寫歷史的時候的選擇。」那麼,作為一齣歷史劇,《上帝來到中國》的創作者又選擇了什麼呢?

「歷史劇」既是一種取材方向,也是一種演出類型(genre)。過去香港不少歷史劇,往往執意要呈現出一份歷史崇高感。本地老牌劇團致群劇社,誕生於三十多年前的火紅年代,看待歷史,波瀾壯闊,因此他們常演歷史劇,演起來也自然榮光萬丈。他們的歷史劇,彷彿成了演歷史劇的範式,亦因此帶著一份蒼老感。直到年前進念演《萬曆十五年》,好評如潮,某程度上也展示了他們樂於破格。進念把《萬曆十五年》歸入「大歷史話劇系列」,而《上帝來到中國》也屬此列,「大歷史話劇」原意不詳,大抵是繼承了《萬曆十五年》原著作者黃仁宇的「大歷史」史觀。《上帝來到中國》與黃仁宇無關,反而據胡恩威所說,劇作意念源於漢學家史景遷(Jonathan D. Spence)的《利瑪竇的記憶宮殿》(The Memory Palace of Matteo Ricci)。史景遷書寫歷史,不拘一格,也有囿於任何一套歷史觀,反而能從引人入勝的敘事之中,發掘歷史問題。

但《上帝來到中國》不比《萬曆十五年》。《萬曆十五年》大致忠於原著內容,也基本上應合了黃仁宇的治史觀點。用梁文道的說法,《萬曆十五年》的書寫方式是「切片式」,就是在歷史的某一時刻切出細片來,只觀察細片中的肌理骨髓,藉此揪出整條歷史大流。不過,早有評論指出黃仁宇的治史方式並無創新之處,只是拿了「年鑑學派」(The Annales School)中的某些指導思想。進念以「大歷史」一詞自詡,無非是要將其作品從傳統的歷史劇中區別出來,不再純然再現歷史的高崇感,而是希望展示歷史事件和人物,跟歷史發展之間的關係。

史景遷缺乏辯證歷史因果的慾望,他只想寫好歷史。或許對編導來說,史景遷筆下的利瑪竇(Matteo Ricci),纖細有餘,卻無法單靠他來繪出「上帝來到中國」的大歷史圖景。於是今天觀眾所看到的《上帝來到中國》,早就洗淨了史景遷豐富的敘史風情,同時也磨平了黃仁宇的切片刀痕,編導搜來利瑪竇以後來華的歷代傳教士,如湯若望(Johann Adam Schall von Bell)、麥都思(Walter Henry Medhurst)、丁韙良(William Alexander Parsons Martin)、司徒雷登(John Leighton Stuart)等的故事,編織出一段漫長的上帝來華歷史。這大概就是進念的「大歷史」觀,而胡恩威在「導演的話」中一連拋出了十多二十個問號,顯然也是要指出,「大歷史」之說,就是要破除迷思,藉此能更深刻地了解歷史。

《上帝來到中國》嚴重缺乏戲劇上的高崇感,是因為進念近年的演繹,總是脫不了庸俗之態。全劇共分七幕,或用他們的說法,全劇共分七講。起初他們塑造了一個歷史學教授(楊永德飾),以講課方式道出一段歷史。隨後楊永德開始化身別的歷史人物,現身說法,繼續把餘下的歷史故事說下去。製作架構以楊永德一人為唯一的「主演」者,其他演員的都是客串配角。劇中角色自述獨白甚多,這種演法,在進念過去的作品中甚為常見,而楊永德並沒有以一種慣常的舞台劇表演方式演繹,相反,他卻把過去在《東宮西宮》中常見的表演風格發展得相當徹底了:演繹總是誇張外露,完全違反慣見的心理演法,並以怪異的聲音、彆扭的舉止和突兀的節奏,突顯人物性格和情緒。這種演法,對觀眾的感官刺激可謂最為銳利。在進念的團隊中,這種演法首推仍是楊永德,甚至比偶有「小妖精」之態而深獲觀眾之心的陳浩峰,更為惹人注目。

演出效果無疑是鮮明的,可是這種演技上的取態,也注定了《上帝來到中國》最終只會淪為通俗劇,其中雖然沒有《東宮西宮》系列中密集的調侃揶揄,卻亦不失反諷和犬儒之態。胡恩威將此劇視作歷史通識教材,常以反諷方式戳力破除諸如「浪漫的民族主義」、「中國人是偉大的」和「feel good」(感覺良好)等意識形態迷思,例如把時下青少年的說話腔調,以及教育電視中學生角色的說話方式極力誇張,嘲弄香港歷史教育的淺薄,又例如借模仿South Park畫風的動畫重寫「林則徐治小腸氣」的故事,還有化義和團為rap talk,諸如此類。觀眾自然看得莞爾,但若我們以此作為一種另類歷史教材,觀眾所經歷到的,卻又會是一份怎麼樣的讀史經驗呢?

以歷史劇的水平來說,《上帝來到中國》的史料算是豐富,可是其歷史觀的水準之低劣平庸,也實在令人沮喪。編導竭力揶揄那些「浪漫的民族主義」是一種「feel good」,可是在仿如上世紀八十年代的《歡樂今宵》的雜要式表演之中,觀眾所能看到的,除了在一般史學專著都能輕易讀到的史料之外,就是大量的插科打渾,然後配上一堆比《東宮西宮》略為輕巧的嘲諷。若以一部試圖呈現出某一種歷史觀的劇作來說,其中的水份無疑是太多了。

寓教育於娛樂,是一般通識教育者希望追求的境界。可是,作為一部劇場作品,《上帝來到中國》除了是一場比較活潑的史料陳述和整理之外,我們還有看到哪種形式的藝術厚度和思考深度呢?此劇為「新視野藝術節」委約節目之一,可它又為我們建構了一種怎麼樣的「新視野」呢?難道就是把所謂「廣大觀眾」的思考水平壓至谷底,然後站在僅比他們高一點點的藝術高地,悠然自得地逆向「feel good」?《上帝來到中國》自其值得深思的歷史觀,也絕對足夠供觀眾舒暢地消費。可是,那從不意味著觀眾就必須停留在這個思考水平上。最起碼,只要認真讀過《萬曆十五年》或《利瑪竇的記憶宮殿》的話,我們大抵都會明白,劇場儘管比不上書本豐碩深邃,也應可在藝術形式上另闢蹊徑。來來去去還是《東宮西宮》的那幾道揶揄調侃的板斧,用以保證票房當然綽綽有餘,但我們總能要求更仔細的書寫歷史方式吧?

(原刊於此:【link】)


2008年10月15日 星期三

追趕耶利內克的語言

除了《鋼琴教師》,耶利內克(Elfriede Jelinek)之所以為我們認識,大概就只因為諾貝爾獎。諾貝爾文學獎本應是文學界最高榮譽,但對作家來說,這卻是焦慮的來源。頒獎當日,耶利內克缺席了,理由是她患有「社交恐懼症」,害怕面對群眾。如此狀態,跟她的作家身份何其匹配!作家是語言的魔術師,可是,他們所能駕馭的,大多只在文字書寫之間。像頒獎典禮這樣莊嚴隆重的場合,只適合對作家的成就鼓掌致敬,跟作家的卻是性情格格不入。所以耶利內克沒有出現,只在家中錄了一段說話。

她說道:「我是我的母語之父。」

為何她如是說?這就好像在問:為何她要把《死亡與少女》(Der Tod und das Mädchen)寫成劇作,而不是小說?耶利內克寫的是德語,她卻是一位奧地利作家。在奧地利,人們對她毀譽參半,譽者無需多說,毀者卻指摘她過份色情,特別變態。弔詭的是,正是因為這份「色情」和「變態」,她才獲得德語界以至國際評論家的青睞。評論家鍾情「變態」文學,大都因為其批判精神,耶利內克擅寫女性慾望與兩性關係,長駐世界中心的「陽具」,原來早就放在她的犯人欄裡,供她審判。然而,耶利內克的創作驅力並非來自女性主義,而是對語言與存在關係的省思。她說過,「我是我語言的囚徒,我的語言就是我的牢房看守。真可笑,它完全同我不對勁!」她既為德語作家,繼承了德語文化中的核心精神,然而她卻身處德語文化的邊陲,她總記得自己是一個奧地利作家,如同大部份奧地利人都不承認自己是德國人一般。

在耶利內克的視野中,經常出現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和弗洛依德(Sigmund Freud)的身影。海德格把「存在」(Sein)說成是「此在」(Dasein),又把「此在」說成是「向死而在」(Sein zum Tode),這種死亡對存在的召喚卻好像成了耶利內克的原初創傷(trauma)。她筆下的女性,往往欠缺激進女性主義的強悍,反而充滿對死亡的焦慮和猶疑。女性的死亡通常是非理性的,而耶利內克卻動用了海德格式的哲理思路去加以解讀。例如《死亡與少女》中的白雪公主和睡美人,她們沉睡著,正是一種朝向死亡的徵兆,耶利內克從童話故事中套取意象,並以海德格的方法回身質問海德格本人:海德格的「此在」容許自我迎向世界與死亡,但為何女性的「此在」最終居然迎向了男性:拯救公主美人的王子獵人?在某種意義上,耶利內克的書寫是德國哲學式的,她以大哲人的方式批判大哲人。「德國」跟「陽具」共謀勾結,而她則站在這種文化的邊陲,擔當少數者。這是她無可擺脫的創傷。

《死亡與少女》全劇共分五節,全都是以冗長的獨白和對話構成的。乍看之下,耶利內克似乎要對傳統戲劇結構進行內在顛覆,然而她的作法,難道不是早就在濫觴於二十世紀的前衛劇場中大放異彩了嗎?那她的所謂顛覆,又有何新意呢?的確,耶利內克不是藝術形式的先鋒,而是傳統的捍衛者,她要恢復文學在戲劇中的尊嚴,而不要讓戲劇在形式中流離失所。於是她背棄了一切曾被劇作家使用過的戲劇結構,只保存了語言在劇戲中的合法性。她說:「除了語言和生命,其他一切都是毫無意義的。」在《死亡與少女》中,與其說角色的對白是要呈現角色在劇中的處境和性格,倒不如說耶利內克讓語言從角色口中洶湧而出,產生出那些喋喋不休的獨語。耶利內克的語言匯成了激流,擊碎戲劇語言的既有結構,於是語言之真理便包裹著戲劇,在她看來,這種戲劇中的文學情態,才屬於現代的,才最具尊嚴。

於是我們發現,耶利內克的戲劇,是從「語言」中開始,在「存在」中結束,其間在「德國—陽具」文化結構的罅隙之間遊弋。只是遊弋並不自由,她總是困於母語的誘惑之中。「我的語言常常不合時宜,這點常常很清楚地提醒我,但是,我不願意接受這種暗示。是我的錯。父親離開了這個小家庭,把母語也帶去了。他有他的道理。在他那兒我也不願意呆著。我的母語跟著我的父親一走了之,它已經走掉了,它就在那兒,正如上面己經提到的,在那兒。」語言在「那兒」,不在「這兒」,於是她避開了。但語言其實從沒有真正離開,她始終是她的母語之父,或者說,是母親,她必須用被稱為「德語」的文字作書寫工具,她也必須以少數者的姿態面對一整個文化傳統。在困與逃之間拼命拉扯,便是她的「此在」,也是她的能量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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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概對《死亡與少女》的演出抱有相當的期望。四位創作演員曾合演過莎拉肯恩(Sarah Kane)的《渴求》(Crave),頗具神采。在閱讀《死亡與少女》和《渴求》的劇本時,我隱隱感覺到兩個劇本之間有著一種共通性,簡略地說就是在獨白和對話語言的爆發性節奏,衝著我們的日常語言而來。在《渴求》的演出中,四位演員把箇中的節奏拿捏得相當準確,莎拉肯恩語言中的澎湃感覺給直接引爆,觀眾甚至無需注意四位坐在舞台上的演員,究竟怎樣「演繹」角色,也足夠被其中的衝擊力所撼動和擊倒。

然而我是捉錯用神了。耶利內克不是莎拉肯恩,她並沒有死在跡近瘋狂之中,她卻有著德國哲人的冷峻和深邃。四位演員沒有把整部《死亡與少女》演完,她們只演出〈白雪公主〉和〈睡美人〉兩段,卻拿掉了其中三段中有關奧地利女作家謝齊(Helmina von Chezy)筆下角色羅莎蒙德 (Rosamunde)、甘迺迪夫人杰奎琳(Jacqueline Kennedy)、以及其他多位奧地利女作家的內容情節。技術性考慮是必要的,但僅僅選擇了我們耳熟能詳童話故事,而放棄了觀眾較不熟悉的女性形象,無疑也算是四位演員對《死亡與少女》的抽讀。這種抽讀,其實有利於把討論範圍限定在一些較具宇宙性的意象和命題之上。相對於杰奎琳或其他劇本中曾提及過的當代女性作家,白雪公主和睡公主顯然較少文化包袱,又或者說,她們的語境性相對薄弱。於是,從演出效果上看,抽讀導致了耶利內克著作裡的語境性意義被大量刪掉,而剩下來的童話意象又何其鮮明堅壯,結果在觀眾眼中,演出很容易會演變成一場桐生操式童話再寫:顛覆童真、揭破迷思。

這大概是一種改編上的選擇吧。可是,她們又為何要煞有介事地加插近期轟動一時的奧地利禁室案呢?從劇場設定上看,這跟原劇本的關係晦暗不明,反而比較接近是一種自由聯想的結果:我們大可以把禁室案的受害者想像成劇中的白雪公主或睡公主云云。但這種聯想對演出本身又有何種層次的啟發呢?又或者說,若果這真的只是一種隨意聯繫,那又何不在香港的新聞事件中拈來相關的個案呢?我猜想,「奧地利」是整個演出的隱性夢魘,正像耶利內克對「奧地利」作家身份的感應和焦慮一樣。在演員心目中,到底是希望深入探討劇作中的「奧地利情結」,還是想輕描淡寫地擺脫它,讓演出成為她們的一次再創作?她們似乎猶豫未決,這是改編上的一種失態。

這種失態,也同時反映在文本翻譯上。在一次演前讀劇會上,她們曾經坦言,現存《死亡與少女》的中譯並不理想,她們需要借助水準較高的英譯本,重新把劇本翻譯成為可演的廣東話版本。德語的語言結構向以嚴密見稱的,翻譯成廣東話本就不易,劇本曾被大量加入了好些德國哲學術語和用詞,這些詞語在德語語境中聽來稀鬆平常,但當翻譯成中文,甚至是廣東話的時候,諸如「真理」、「存有」、「存在」、「瘋狂性」、「他者」、「真實」等,聽起來便顯得特別礙耳了。這本來可以製造出陌生化的效果,甚至有助鋪展出劇本中的哲學思維,只可惜演員對哲學化陳述拿捏不穩,劇中好些對白都譯得相當市井,卻突如其來爆出一些「存有」和「真理」,在對白語言的流動之間,無法承托出詞語的具體意義。結果,礙耳突兀的術詞不僅未能製造陌生化效果,反而淪為一些過份抽象的空詞,觀眾無從把握,最終便把它們視為語言垃圾,輕輕帶過算了。

在保留、放棄和再造之間,她們進退失據了。演後,我購買了一份演出版劇本,重新閱讀之後,發覺劇本的可讀性其實相當理想,好些地方更比內地出版的中譯本優秀得多,然而,在耶利內克面前,她們始終無法穿透劇本的內蘊。耶利內克長於語言,在劇本中留下大量劇場調度上的空白,供演出者添加。但四位演員的肢體動作生硬,聲線感染力不足,呈現出排練不足的生澀。而劇場調度也是單調散渙,沉悶乏力,甚至有點無以名狀的滑稽感。她們彷彿只是完整地頌讀了劇本,至於其他劇場演繹和調度,卻在追趕劇本語言的去勢時,顯得十分吃力了。我在觀眾席上看著,終覺得有點浪費:不是浪費了劇本中濃度極高的語言,而是浪費了一個讓演員藉此發聲的機會,她們努力追趕,總究無法持守著演繹者的主體性,也未能跟耶利內克產生如跟莎拉肯恩一般的共鳴。

台灣劇評人鴻鴻在引介《死亡與少女》時曾經說過:「越是難以讀懂的劇本,才越需要演——那些一讀就懂的劇本,在家裡讀就好了,何必辛苦上劇場?」耶利內克的劇本不算太過難懂,但必須要遇上極佳的劇場狀態,她的劇作才不致在劇場裡變得不知所云,而讓觀眾更樂於到劇場欣賞。如果演出總是需要事後詮釋,或是重讀劇本,才能把握劇作的真傳,那麼我們還有放下劇本、走進劇場的理由嗎?《死亡與少女》的創作演員們,似乎還未有這種「極佳的劇場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