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4日 星期五

說(不出)歷史的形體劇場 —— 《孤兒2.0》的美學統一與矛盾

1731年,一名耶穌會神父把《趙氏孤兒》譯成法語,這個可能是首個被翻譯成歐洲語言的中國劇作,旋即在歐洲廣為流傳,並為歐洲人認識(或誤解)中國戲劇的第一把鑰匙。黃俊達於2010年在巴黎首演形體劇場作品《孤兒》,便大有呼應這則文化交流事跡的意味。《趙氏孤兒》一劇羅佈著深刻的中國式悲劇精神,很適合作為開發演員身體狀態的訓練文本,過去香港的鄧樹榮亦曾多次獵用這類經典文本,而近年經常參與鄧樹榮的創作和訓練研發的黃俊達,原來早有類似的理念。比較兩人,鄧樹榮的作品更傾向透過內化文本,尋找演員的身體節奏,而黃俊達在這次重排《孤兒》為《孤兒2.0》的演出裡,卻著意於如何透過形體,對故事文本進行意象化的再創作。

在《孤兒2.0》裡, 演員的形體變幅很大,原文本中的戲劇場景大都被解構成一些頗具意象性的非日常動作,黃俊達似乎更開發演員操作身體的可能性,演員不只需要飾演角色,更需要「飾演」物件、場景甚至情節。《趙氏孤兒》的故事滿佈血腥暴力的情節,催逼著演員的身體潛能,但黃俊達並不急於讓演員置入殘酷的身體情狀中,劇中設置了一個只用地上白線定義演區的空台,演員先在場燈全亮的觀眾上四周蹓躂,跟觀眾說著「趙氏孤兒」的故事。然後他們慢慢走進演區,其表演狀態也漸次從說書轉入形體表演。整個「進入」狀態的過程全都在觀眾的視野下進行。

故事不全由演員之口說出,也非全由他們「演」出來,而是黏附在演員的形體變化之中。黃俊達跟演員的形體編作相當流暢靈活,儘管五位演員的身體條件和技巧略有參差,卻展現出開發身體潛能的巨大欲望,敢於測試以形體說故事可能性,也敢於超越「以個別身體飾演個別角色」的一般戲劇想象。在很多場景和情節中,他們將身體解構,重新定義諸如頭、手或腳等身體部位跟故事之間的關係,或藉跟演員之間的身體互動來呈現複雜的戲劇場景。例如以一隻擺動的手臂來呈現襁袍中的嬰兒、以一直立的男演員抱著倒立的女演員來表達宮中產子的場面,或由四名演員的身體拼合成山間夜景,再由一演員以兩隻手指來表達角色午夜逃亡的情節,共構出一幅幅妙趣橫生的形體場面,無疑是一場精采的形體劇場示演。

可是, 全劇的風格化傾向,卻又暴露了演出未臻成熟之處。《孤兒2.0》一個較次要的弱點是,當故事一路說下去時,演員形體的反覆解構和重構並未能累積到更大的戲劇能量。戲到中段,形體變化依舊靈活多變,卻開始變得炫技,未見深化提升。《趙氏孤兒》並不奉行西方悲劇的敘事規律,其悲劇高潮不在結局,而在中段,即程嬰假意誣陷公孫杵臼,最終令公孫與假孤兒被殺一幕上,但這時演出的整體能量不僅未見配合情節攀升,反有下滑之勢。事實上,從戲甫開始,演員的能量折線就已不是持續向上,而是反覆上下擺動,在進入狀態與抽離狀態之間徘徊,這既與《趙氏孤兒》的故事結構有關,也跟演員在戲的初中段炫變太多,而致後來無以為繼有關。他們花去太多精力去經營個別場景的表演風格,卻未有顧及到當形體不斷介入文本時,如何控制演出的整個節奏。

當然,對於一個實驗演出來說,這些稜角未必是壞事。然而更大的困境卻發生在演出的結尾部份。當《趙氏孤兒》的故事說完,五名演員並排躺在演區,頭仰後對著觀眾,漸漸從表演狀態中抽離出來之際,觀眾席突然冒出一把頗有挑釁性的聲音。一個顯然是預先安排的男子從觀眾席上走下來,以普通話指出剛才演的《趙氏孤兒》不過是《史記》的版本,但歷史真相卻未必是這樣,起碼《左傳》的記載就不是這樣。這時男子走到演區,以銳利眼神凝視著五名早聞風站起的演員,他們顯然受到男子突如其來的入侵而尷尬萬分,最後更悄悄離開演區。而偏偏就在此時,男子的話說完了,全劇就在尷尬氣氛之中戛然而止。

在場刊的故事簡介裡,有以下一段:「可是《左傳》、《新序》、京劇《趙氏孤兒》都有不同的說法。一件真實的歷史事件,卻有那麼多版本。那是真?那是假?我們有知道真相的基本權利嗎?」有了此說,結尾的意圖就再無懸念了。現在唯一問題是,他們究竟希望達到什麼演出效果呢? 據一位劇組幕後人員稱,在《孤兒2.0》的北京首演版本中,這名男子是一由位形貌市井的演員飾演,當時這位演員的言論頗能挑起北京觀眾的討論情緒,現場馬上就有不少觀眾就「歷史真實」的問題發表意見,間中亦針鋒相對,火花四濺,迴響亦很大。這次香港版本仍保留了這個設計,卻換了一位形象較為溫文的演員,香港觀眾明顯未有受到他的言語感染,北京劇場裡所發生的演後討論並沒有如期出現。

從2010的《孤兒》到現在《孤兒2.0》,皆是以《史記》的「趙氏孤兒」為藍本,因此這個在《孤兒2.0》才有的結尾,儼然便是黃俊達對《孤兒》創作經驗的自省和質疑,同時亦是對「歷史書寫的真實性」這個問題的考察。對北京觀眾來說,「趙氏孤兒」的故事家傳戶曉,大量電影、電視和舞台劇均曾改編過它,於是當男子站出來質疑這個版本的真偽時,一方面挑起觀眾的集體文化記憶,另一方面也隱然觸及了「官方論述的真偽」這個中國政治上的禁忌問題,觀眾的敏感神經自然馬上便反應過來。然而,香港觀眾顯然不具備北京觀眾的觀劇條件,黃俊達和演員們對此肯定不無體察,否則他們亦不會在演出前先行跟觀眾補習「趙氏孤兒」的故事,而結尾男子亦顯然沒有預備跟觀眾對質,話甫說完,就逕自離去了。那麼,為何仍要保留這個只約略開了題目,卻無以為繼的結尾呢?

一種同情的解釋是:黃俊達太貪心了,他不甘放棄把作品從劇場美學的純粹探索,延伸至以劇場介入社會的機會。雖說劇場性跟社會性並非截然矛盾,但要以形體劇場介入社會議題,還要有更周密的思考。創作者必須花很大氣力,在形體劇場美學上的內向性,跟政治劇場思想上的外向性之間,作出有效的調和,進而開發形體跟議題之間的辯證關係。可惜,《孤兒2.0》恰好正處於兩者的割裂之中,前半部表現出相當圓熟的形體劇場風格,卻跟結尾的問題扯不上關係,而即使我們也能像北京觀眾一樣輕易開展討論,那亦只說明了我們對這問題很感興趣,並不需要事先看過演出。

( 原刊於此:【link】)


2015年4月20日 星期一

醜男子賣臉之後

《醜男子》表面上是個黑色幽默的作品,在編劇梅焰堡(Marius von Mayenburg)的筆下,對白精悍,情節明快,實際上卻機鋒處處。梅焰堡深諳德國式的沉著理性,他要處理的乃是一堆當代社會的重大議題:美與醜價值觀、人的個性消失、自我與外表的矛盾等,但全給他輕輕一筆,寫成一個直白易懂的一小時短劇,還包裝成一個入口即溶的瘋狂故事。

一個事業失意的男子,突然發現問題出自他奇醜無比的臉上,於是把心一橫,請整容醫生替他換一張臉。手術結果出人意表,醫生竟替他造了一張俊美非凡的臉,不僅妻子為之著迷,老闆刮目相看,更令他搭上一位富婆和她的同志兒子,事業和情場俱得意起來。在這一開局裡,梅焰堡旋即亮出他的戲劇狡計:劇本寫明,飾演醜男子的演員必須「相貌正常」,整容前後演員容貌不得變化;除醜男子外的七名角色,須由三名演員分飾。另外,劇本沒有分場,亦未說明何時轉換角色,全憑觀眾按對白上文下理推敲。於是,觀眾難以單靠演員樣子來判斷角色身份和美醜,「美與醜」跟「外表與身份」的既定關係也模糊了。

醜男子扙著一張俊臉,生活如魚得水,但很快便發覺,街上跟他「撞臉」的人愈來愈多。原來整容醫生見有利可圖,也替別人整相同的臉,連醜男子的下屬也整了。如此一來,醜男子的臉不再獨一無二,下屬取代了他的職位,更偷偷勾搭他的妻子。最令他震驚的是,妻子竟然欣然接受,原因是她喜歡的,只是那一張俊臉。至此,他崩潰了。

梅焰堡就是以此半黑色半荒誕的故事,既勾勒出一個當代浮士德如何在出賣面孔之後喪失自我,亦揭露了消費邏輯如何消滅人的個性。當沒有人是不可取代時,自我又到底意味著什麼呢? 最後,富婆的同志兒子亦因為愛上醜男子,而整了同一張臉,於是兩人眼中,看到的都是自己的臉。這不是正意味著,當個性消失,再無愛上別人之理,就只有如納西瑟斯(Narcissis)美少年一樣,自戀至投河而死嗎?

《醜男子》看似喧鬧,背後卻是當代文明的徹骨之痛。這次是李國威二次執導,率領不同演員陣容從牛棚劇場移師香港話劇團黑盒劇場,演繹出一個比首演更放肆也更流暢的版本。在如此高低跌宕的劇場能量當中,觀眾應可慢慢細嚼到所謂新文本迂迴而絕妙之處。

(《香港經濟日報》2015-4-20)



2015年3月9日 星期一

民主的十五道詭計:香港藝術節《打擂台》

1. 《打擂台》(Fight Night) 的戲橋只有一道:台上有五名演員,觀眾每人手持一部投票機,一人一票選出誰是勝利者。事前你並不知道你要選什麼,你唯一知道的就只有一件事:你有一票。當五名演員魚貫上台,各人身披如摔角手出場時所穿的深色斗篷,蓋住身體,只露出臉。摔角手以斗篷遮蓋一身橫練,以製造神秘氣勢,政治人物則是先不露餡,掩飾一切個人和政治素質,只露出一張我們都能在媒體和公開場合上一見認出的政客臉。因此民主的第一道詭計是:所謂投票,往往是以貌取人。觀眾在只知道演員長相的情況下,便被要求作第一次投票。而大家都不知道,這次投票到底有什麼意義。

2. 其實早在投票進行之前,觀眾就已被拋進這個巨大的政治遊戲裡。按主持人的說法,我們可以稱這個遊戲為「系統/制度」(system)。制度的弔詭,在於它會讓你好像在水裡游泳的魚一樣,當你還不知道水在何處,你就已經身在水中。演出甫開始,一個貌似專業持平的主持人走到台上,以測試投票機為名,示意觀眾向電腦系統輸入一些基本個人資料,例如性別、年齡、學歷、收入等。觀眾很快就明白,演員們將會大量使用這些資料作拉票和塑造政治立場之用,但現實世界中的人口普查卻是一種強勁的傅柯式(Foucauldian)治理工具。只有極少數民主國家是拒絕實行人口普查,而我們亦必須知道,全面掌握人民資料不只是極權政府的嗜好 ,民主國家的政客亦往往需要充份了解民情,才擬定攏絡民心的策略。換言之,即使在最純粹的民主制度下,所謂選票具有先驗自足的權力,實際上只是一道民主的詭計,因為在你投下神聖一票的很久很久以前,政客已開始計算你了。這個現象,我們有一個聲名狼藉的別稱:民粹。

3.  演員脫下斗篷,然後開口說話。我們發現,他們身為政治摔角舞台上的表演者,並沒有完全率性地坦露自己。只在開場白時,他們才有表現得有點率性,讓觀眾相信他們是來要讓觀眾了解自己,從而決定是否支持他們。可是人口數據是誘人的, 在主持人的誘導下,演員很快已急不及待去分析這些數據,看看自己可以向哪個族群討好落藥。政客沒有表現真我的權利,他們的天職,是把自己塑造成為值得人民支持的角色。以劇場隱喻政治,將政客看成演員,實在是天衣無縫。

4.  於是,數據主宰了整個投票遊戲的運作邏輯。觀眾和演員並之間不存在直接交流,而是隔著一道數據帷幕。在遊戲的稍後部份,我們將會發現這道數據帷幕會發揮更恐佈的力量,但即使在這個階段裡,觀眾跟演員皆在系統操作下失去了個人肉身。觀眾被簡化為一堆統計數據,而從台上看下去,演員看不到觀眾席上任何一張清晰面目,而只看到一些選項和百分比。而演員的任務,就是要將自己變成這堆冰冷數據的代表。

5. 第一次進行具有篩選效力的投票,是在演員們激昂陳詞之後。演員整合數據,並為自己設定角色,有人代表高收入男性,也有人代表年長女性,然後觀眾便參考演員的角色設定,按下投票機上的數字。沒有人知道每一個觀眾的投票準則,他們是欣賞演員的陳詞?喜歡演員的長相?還是純為讓戲能演下去而亂投一通?不知道。總之,我們最後只會得出五個伴隨演員的百分比,誰勝誰負,一目了然。且慢,大家似乎忘記了,民主原來是一個詭辯家,誰說我們不能以政治結盟來改變選票分布呢?在民主國家裡,組織聯合政府已是家常便飯,只要候選人多於兩人,落後者就可能拉攏對手,集腋成裘,打倒不過半數的領先者。人民先給政客選票,政客卻拿著選票作政治籌碼,繞過人民自行協商,整個過程光天化日,觀眾只能眼巴巴看著他們把本來並非得票最少的人篩走。當被篩走演員無奈步下舞台,在觀眾席上, 鴉雀無聲。

6.   剩下四人的時候,主持人再次要求觀眾敞開心扉交出數據。但這次不再是個人資料了,而是你的意識形態取向——有些不那麼政治的,例如你覺得成功人士應具備什麼條件?也有些是廣義政治的,例如你種族主義者、性別歧視者、暴力主義者、還是全都不是?如果觀眾就是社會,那麼這堆數據便不再是人口普查數據,而是社會學家對社會風氣的研究結果。問題是,這位社會學家未免太狡猾了,觀眾被要求回答一堆只有四五個選項的問題,他們亦只能以選項上的詞彙來描述自己 。例如當觀眾回答那廣義政治的問題時,就必須在種族主義者、性別歧視者和暴力主義者三選其一,否則就會被歸類為無法分類(三者皆非)之列。人民再也無法用自己的語言來描述自己了。

7.  意識形態數據之誘惑,令政客也依樣塑造自己,這一點才最可怕。主持人收集觀眾數據,四位演員同時在台上一字排開,按著觀眾的選擇結果前後移動。當演員認為自己的選擇跟觀眾的主流選擇一致時,他/她前行一步;若是演員覺自己選擇了最少觀眾所選的一項時,他/她退後一步;其他的,就是原地踏步。最後,我們可以憑著演員的前後位置,辨認出他們的立場(或他們自我塑造的政治形象)是跟主流觀眾有多一致。在這裡,主持人突然引入了一對政治概念:多數(majority)和少數(minority)。所謂多數,就是走得最前的人;所謂少數,就是退得最後的一個了。稍後我們將會看到,意識形態數據的作用,根本不是要更仔細地了解觀眾的多元意見,而只是為製造「多數vs. 少數」這對簡單對立。

8.  更狡猾的是,主持人在投票之前還提出了一個十分挑釁的問題:「你信任多數嗎?」(Do you trust the majority?) 這條詭計的精髓在於,它根不是要了解民心取向,而是要製造社會分化。若多數人選擇信任多數,那就意味多數人的意見更為可取,「少數服從多數」是對的,我們亦大條道理把少數意見排除於外,社會亦勢將變成多數壓逼少數的角鬥場。反之,若多數人選擇不信任多數,那就意味著大多數人並不相信制度,他們只覺得「多數」不過是「制度/社會」製作出來的幻象。不論是哪一個答案,我們都會得到一個印象:任何以尋求共識為目標的理想,原來都是謊言,社會的本質就是分化。但這印象未必就是現實,而是主持人藉問題誤導觀眾的思考方向。

9. 第二輪篩選投票裡,觀眾的選擇不是四個,而是兩個:最前的人跟最後的人, 二選其一,勝方可以留下,敗方便被篩走。他們不代表某個特定族群,更不代表自己,他們只代表「多數」和「少數」這對抽象概念。更弔詭的是,其餘兩個奉行中間路線的演員,他/她們懂得韜光養晦,既不代表多數,又不代表少數, 反而能夠跳過這輪篩選,直接過關。問題是,我們為何只能在「多數」和「少數」之間作出選擇?

10. 終於剩下最後三人了。主持人首次安排了他/她們穿上更體面的衣服,更體面地坐在台上,更體面地展開辯論。可惜的是,在認(選)票不認人的所謂民主制度裡,任何更體面的東西都不過是門面功夫,而不是牽動民意的關鍵。在這一骨節眼上,主持人竟作了一次最大膽的嚐試:他放棄主持人身份,落場參與角逐。他的理由是:打破制度(break the system)。沒有中立裁判,奉行公平原則的角鬥場不再存在了,台上頓成一個奉行森林法則的政治戰場。當主持人(現在已是候選人之一了)跟其餘三人排並排台上,四人格局再次形成,第三輪篩選投票終於開始了。制度其實還沒有被打破,觀眾仍是躲在陰暗的觀眾席上,拿著投票機投票,「打破制度」不過是一個激進口號而已。可是,稍後我們便會知道,「打破制度」終會發生,即使未必由主持人(他或許在這一輪篩選中被淘汰出局,或許不)來完成,他卻為我們提供了這種想像。

11. 終於剩下最後最後三人了。觀眾愈來愈覺得不對勁,由始至終我們好像還不知道究竟為何要選?直至主持人不再存在,候選人才徹底露餡,表露他/她們所分別信仰的三種民主立場:一、所有人都應該選同一個人;二、大家都有選票來說「不」的權利;三、拒絕再玩這個被制度操控的遊戲。觀眾不再是選人了,而是公投制度。可是,在這第四輪的篩選投票裡,我們竟然可以投票選擇一個獨裁制度(選項一),或選擇一個廢掉投票制度的「制度」(選項三),民主的詭計亦應聲敗露了:「白痴!這是政治鬥爭!」

12. 一切舞台設定都是為了推向這樣一個戲劇高潮:佔台(occupy this space)。倡議選項三的演員先要求觀眾交出手中投票機,繼而煽動觀眾佔領舞台。「打破制度」的構想畢竟是誘人的,必然會有不少觀眾願意接受號召揭竿而起,拋下投票機衝上舞台。這一幕波瀾壯闊,也複制了現實中各個震撼人心的政治畫面(佔領廣場,佔領街路,對生於現世的我們還會陌生嗎?),可是,這是否表示佔台的觀眾都堅決站在反抗者的位置上?當然不,觀眾所打破的,與其說是劇中設定的選舉制度,倒不如說是「觀眾不可上台」這類劇場慣例。導演準確捕捉觀眾心理,觀眾樂見舞台上大出亂子,也想看看演員究竟如何收科。換言之, 所謂「反抗」,也是制度的一部份,一切都在導演的計算之中,佔台行動必會發生(大家不必擔心)。

13.  很抱歉,即使佔台成功(對此我們並未有何謂「成功」的標準),系統/制度卻未被動搖分毫。剛才堅決捍衛選票制度的演員(選項二)倏然在佔台人群之間出現,並走到台前,他/她背向人群,以堅定的眼神凝望著仍坐在觀眾席上的人們,然後說:「你們才是多數。」一場制度清算反制度者的大戲便正式開始了。這位演員要求仍手握投票機的觀眾在以下選項中作出抉擇:要佔台的離開,還是讓他們留下來?在制度眼中,佔台者不只是反抗者,更是一群不被制度承認的裸命(Homo Sacer),他們不再享有選舉權,去留卻由仍掌握選票的「多數」決定。在此,「多數」跟「少數」這對活寶再次被召喚,而我們也隱約聽到歐威爾(George Orwell)在不遠處喃喃地說: 「眾生平等,但一些人比另一些人更平等。」

14.  一齣政治摔角大戲就是這樣落幕了。隱在台邊幽暗處的電腦系統如常操作,一些觀眾仍安坐觀眾席,看著另一些觀眾呆坐台上,還有一些觀眾早已乾脆離開劇場。在戲的終局,穩站台前的演員以勝利者姿態為我們提供了一個關於何謂「多數」的終極解釋:多數就是一個在剛才所有投票選擇中皆選了最大百分比一項的人。例如:「一個單身,無神論的女性,34歲,月入HK$55,000,既非種族主義者,亦非性別歧視者,也非暴力主義者,而且她希望佔台人士離開。」(這是我所看一場的「多數」)這個代表終極多數的人,實際上並不存在,或者說他/她只是一個系統生產出來的虛擬公民。到此我們終於明白,民主的最後一道詭計原來是這樣運作的:多數是指共同體中所有成員的數大公因數。然而我們都知道,當項目(人數)愈多,最大公因數就愈少,最後變成「1」 。當社會分眾愈多元、複愈雜,民主就能以尋求共識為名,虛擬出一個不存在的「多數」。

15.   尚有更終極的一道詭計:劇場。演出甫開始,我就一直懷疑電腦系統有否作假,到最後我還是不敢百分百肯定。它是否如實反映觀眾意向,還是一直按劇本作弊,操縱投票結果?我身在劇場之中,根本無從得知。可能導演已預先編好了幾個版本,不管投票結果如何,演員亦可隨機應變,讓結局還是同一個結局。總而言之,劇場一直在欺騙我們,我們滿以為有選擇自由,其實都不過是導演的棋子。當然劇場歸劇場,大燈一亮,掌聲雷動,一切戲劇都煙消雲散,但現實政治這齣詭道處處的大戲,卻是永不落幕的。

(原刊於此:【link】)